温州陶瓷品市场定于2024年9月2日9时整,在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十楼1003室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
一、标的情况
1、招租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基本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面积(㎡) | 规划功能 | 单价 (元/月/㎡) | 招租底价 (元/年) | 物业管理费(元/月/㎡) | 合同期限 | 竞价保证金(元) | 产权情况 |
1 | 温州陶瓷品市场一号馆1-002商铺 | 76.37 | 商业 | 55 | 50400 | 10 | 合同起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20000 | 有 |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建材家居行业,具有较好品牌且业绩优良、有持续竞争力、诚信经营信誉良好的公司或自然人(向市场内品牌优先招租)。
4、自然人报名的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公司报名须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携带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不得用于高档会所使用。
7、未被列入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定金、租金及保证金
1、定金:意向承租者须预交定金,各标的对应的定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账号:333506160018010051491,开户行:交通银行信河支行)。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信河支行,账号:333506160018010051491)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定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可抵用租金或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标准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前往温州市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十楼1003室完成报名手续且定金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竞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17时止,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8月30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十楼1003室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7-88730962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电话:0577-8877107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电话:0577-8883542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电话:0577-55598012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温州木材集团 前身温州木材厂创办于1952年,是浙江省森工局下属重点国有企业,于1991年5月组建温州木材集团公司,是原温州市重点国有企业,2010年12月根 据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有关规定,企业整体并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又于2012年8月27日完成公司制改造,现名称变更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