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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陶瓷品市场二十三间商铺和办公用房租赁权的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浏览次数: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所属温州木材集团

关于温州陶瓷品市场二十三间商铺和办公用房租赁权的交易公告

温州陶瓷品市场定于2024年12月25日9时整,在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十楼1003室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

一、标的情况

1、招租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基本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规划功能

单价

(元/月/㎡)

招租底价

(元/年)

合同期限

竞价保证金(元)

产权情况

1

温州陶瓷品市场一号馆B008

319.21

商业

30  

114912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2

温州陶瓷品市场一号馆1001、1002、1004

192.11

商业

55

126792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3

温州陶瓷品市场一号馆1010-1011

341.28

商业

38

155628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4

温州陶瓷品市场一号馆1028-1035

563.76

商业

55

372084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5

温州陶瓷品市场一号馆2013A

61.16

商业

32

23484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6

温州陶瓷品市场一号馆3022-3024

283.63

商业

35

119124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7

温州陶瓷品市场一号馆4022

70.61

商业

25

21180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8

温州陶瓷品市场五号馆特陶三楼A区

214.21

商业

32

82260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9

温州陶瓷品市场五号馆特陶四楼

525

办公用房

32

201600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10

温州陶瓷品市场五号馆511

22

办公用房

28

7392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000

有

11

金山组团5-10幢一层1区5号(仓库)

111.14

非居住

30

40008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12

金山组团5-10幢一层1区13号

58.5

商业

85

59676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13

金山组团5-10幢一层1区13A号

58.5

商业

85

59676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14

金山组团5-10幢一层2区1号

93.5

商业

85

95376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15

金山组团5-10幢一层8区3-9号

102

商业

32

39168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16

金山组团5-10幢一层8区10号

14

商业

30

5040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000

有

17

金山组团5-10幢一层8区11-12号

30

商业

32

11520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18

金山组团5-10幢一层2区10号

43

商业

85

43860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19

金山组团5-10幢一层2区12号

42

商业

85

42840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20

金山组团5-10幢一层2区13号

140

商业

82

137760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21

金山组团5-10幢一层3区3号

119

商业

82

117096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22

金山组团5-10幢一层3区5号

61.5

商业

85

62736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23

金山组团5-10幢一层3区6-7号、5-7号卫生间

250.3

商业

35

105132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00

有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自然人报名的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公司报名须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携带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不得用于高档会所使用。

6、未被列入温州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定金、租金及保证金

1、定金:意向承租者须预交定金,各标的对应的定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账号:333506160018010051491,开户行:交通银行信河支行)。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信河支行,账号:333506160018010051491)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定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可抵用租金或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标准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前往温州市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十楼1003室完成报名手续且定金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竞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17时止,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2月24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路375号陶瓷品市场十楼1003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7-88730962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电话:0577-8877107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电话:0577-8883542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电话:0577-55598012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木材集团 前身温州木材厂创办于1952年,是浙江省森工局下属重点国有企业,于1991年5月组建温州木材集团公司,是原温州市重点国有企业,2010年12月根 据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有关规定,企业整体并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又于2012年8月27日完成公司制改造,现名称变更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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