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下属温州木材集团关于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尚嘉路78号厂房整体五年经营权交易公告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6月12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经营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竞买协议》和《招商合同》(样本)。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业态功能 | 单价(元/月/㎡) | 经营权出让金底价 (万元/年) | 招商期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 | 招商公告期 |
1 | 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尚嘉路78号厂房 | 35815.75(其中1号车间13659.05平方米;2号车间13589.49平方米;3号车间2546.40平方米;办公楼1988.89平方米;食堂宿舍楼3827.12平方米:锅炉房169.64平方米;门卫室35.16平方米) | 鞋业制造 | 16.3 | 700 | 5 | 100 | 有 | 无 | 10个工作日 |
注:招商时部分标的物仍处于租赁状态(出租面积合计16896平方米),该部分原租赁合同将于2026年8月17日届满。
二、招商方资格条件
1、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为准)
2、近两年无重大安全生产、环保、质量等事故(以公示期内应急管理部系统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s://www.mem.gov.cn;以公示期内生态环境部系统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s://www.mee.gov.cn;以公示期内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系统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s://cfws.samr.gov.cn/)和违法、不诚信记录(以公示期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s://www.gsxt.gov.cn/),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3、已列入国资委招商失信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招商活动。
4、被法院列入失信人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招商活动(以公示期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三、竞买保证金、经营权出让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2、受让方须在成交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经营权出让金(减收首期经营权出让金总额的50%)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清首期经营权出让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2026年8月17日前)与招商方签订招商合同,经营权出让期限,自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3、经营权出让金不设递增率,招商期第四年时标的物经营权出让金标准重新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评估价加上竞拍时的溢价金额(溢价金额=竞得价-起拍价)的总和执行,具体以招商合同约定为准。经营权出让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以后每期经营权出让金应在当期经营权出让金到期前15日向招商方支付下一期的全额经营权出让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消防安全生产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四、公开招商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三)标的物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招人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承招企业经营要求:
1、招商期满3年时,承招企业需达到引入4家(含本数)以上符合业态定位的鞋类企业,其中规上企业需达到1家(含本数)以上。否则按照退出机制执行。
2、承招企业需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
3、承招企业入园经营项目(即招商业态)必须符合本标的所指定的产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事鞋类的研发、展示、生产和服务。
4、承招企业需将注册地址迁入本标的物所属街道。
(六)退出机制
1、退出标准
承招企业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限期退出:
(1)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承招资格,经查证属实的。
(2)利用所招商厂房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存在违章、违法、违规经营,被相关部门处罚而未在限期内整改的。
(3)擅自经营与产业导向无关业务的。
(4)承招企业未将注册地址迁入本园区所属街道的。
(5)承招企业其他行为,严重影响园区正常经营管理等。
(6)未达到约定的经营要求。
2、退出流程
承招企业退出应办理相关退出手续。承招企业与木材集团进行相关国有资产清点盘算,完成各项费用结算;解除《招商合同》。
(七)承招方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消防服务机构指导管理,做好园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年度检测,出具报告。
(八)整体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由承招方自主运营、自负盈亏,招商方不参与。由于招商合同终止或承招方违约造成招商合同提前解除的,承招方与第三方招商或合作等相关协议均自招商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即自动终止,对招商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意向承招方不得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标的物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拟与其他意向承招方串通、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承招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
(九)标的物目前处于租赁使用中,竞得人应理解招商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标的物交付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正式招商合同签约时间以招商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竞得人已知悉并明确同意:若2026年8月17日后,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招商方不能交付标的物的,竞得人应在招商方要求的期限内按以下任一方案进行选择并回复:1、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招商方交付标的物后,再行签订招商合同;2、竞得人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招商方所收款项全部(含首期经营权出让金、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且竞得人不以任何理由再向招商方主张任何补偿或赔偿。如竞得人逾期向招商方回复的,则视为终止交易,招商方有权径行另行处置该标的物。若2026年8月17日前(含当日),招商方已完成腾空可以交付标的物的,竞得人应在招商方要求的期限内签署招商合同。若竞得人未按约与招商方签署招商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应向招商方承担违约责任,除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无论标的物是否顺利交付,承招方均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承招方已充分理解上述内容并自愿完全受到本次招商文件的约束,今后不以任何理由向招商方主张任何补偿或赔偿,或抗辩减免经营权出让金,或不履行招商合同等。
(十)为打造标的物所在产业园区IP,提高标的物产业园区知名度,提升标的物产业园区繁荣程度,进而有效促进招商方下属产业片区[包含标的物所在园区、中国鞋都三期智造园(一期)、在建的中国鞋都三期智造园(二期)]的协同发展,形成鞋都三期核心区域标杆示范作用,增加招商方标的物的无形资产价值。招商方鼓励承招方在标的物的运营过程中开展营销策划活动,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吸引各地客商,营造浓厚的商业氛围与发展热潮,切实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承招方竞得标的后,须在签订招商合同时一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每个合同年里至少举办1场以标的物名义发起的营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订货会、博览会、品牌推广会)。承招方需向甲方在活动后提供相应的活动方案、现场照片、现场视频等材料。
(十一)该标的投入使用近十年,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出现多处自然损耗。招商方需进行四项整改工作:一是升级消防系统,更新老旧消控主机、完善宿舍楼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二是在2号楼增设1部货梯,解决现有货梯使用频繁、故障频发的问题;三是全面检测修缮1号楼屋顶保温层,消除渗漏破损隐患;四是开挖更换1、2号楼间主路破裂雨水管道,并排查维护相邻管网,相关费用由招商方承担。由此标的交付时间由招商方与竞得人协商确定。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5月29日上午9时起至2026年6月11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406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温州木材集团咨询电话:15167799399
温州木材集团纪检监察电话:0577-88771072
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业务举报:0577-88835422
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纪检举报:0577-55598012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9日
温州木材集团 前身温州木材厂创办于1952年,是浙江省森工局下属重点国有企业,于1991年5月组建温州木材集团公司,是原温州市重点国有企业,2010年12月根 据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有关规定,企业整体并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又于2012年8月27日完成公司制改造,现名称变更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