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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 | 促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发布时间:2022-09-26 浏览次数:


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只有系统集成,改革各项措施才能攥指成拳、凝聚合力;只有协同高效,改革效能才能正向叠加、充分释放。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让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树牢科学理念,增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有效性


促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首先要树牢科学理念,确保改革精准有效、行稳致远。

要坚持系统观念。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系统抓、抓系统,注重从全局、整体上思考谋划工作,强化改革任务、政策和效果的集成,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助职责统筹起来,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不断提升综合效能。

要强化辩证思维。既善于抓重点、抓主要矛盾,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又善于抓全面、抓统筹兼顾,防止以偏概全、顾此失彼;既要坚持一张蓝图、一体落实、一贯到底,又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研究把握改革的重点、方向、时机和力度,避免“一刀切”、上下“一般粗”。

要用好“全周期管理”方式。善于从系统要素、结构功能、运行机制、过程结果等层面进行全周期统筹和全过程整合,推动反腐败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确保反腐败工作系统有序、协同配合、运转高效。

要注重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改革的先导、突破、创立作用,针对不合时宜、质效不高的制度性梗阻、机制性障碍和制约统筹贯通的堵点难点,坚决地破、大胆地改、积极地立,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

健全工作机制,放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综合效能


促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要建立健全科学管用、成熟定型的有效机制,以此固化改革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实现改革效能最大化、最优化。

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和督查问责机制,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探索建立“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政治监督机制,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结合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别制定监督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并建立政治监督活页,动态更新“活情况”,增强政治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制度机制。积极探索“三不腐”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实践途径,完善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工作机制,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等新特征的分析研究,提高精准预防、及时发现、有效处理腐败问题的能力,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总体战、攻坚战、持久战。

推动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长效机制经常抓、长期抓,探索建立党风党纪一起抓、风腐一体查的制度机制,健全作风建设责任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创新“四风”察访工作机制,用好以下看上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直通车”机制,完善民生领域开门整治、“小切口”整治等专项治理机制,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建立健全监督贯通协同制度机制。围绕推动各类监督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细化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流程,通过要素构成的合理布局、职能分工的调整优化、工作流程的科学改进、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构建“一盘棋”监督格局。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贯通协同,实现各类监督同频共振、同向聚合。

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健全管权治吏的有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依规依纪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抓住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健全完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同级监督试点等配套制度,推动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夯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力支撑


制度建设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主线,推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必须强化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这个基础支撑。

健全制度规范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建立完善内部程序类、实体类、协作类、束权类等制度,形成上下统一、系统完备、科学严密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监督检查有理、执纪执法有据。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既注重加强自上而下的指导把关,强化备案审查、统一工作标准、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又鼓励基层探索创新,针对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研究吸纳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对现有制度修订完善,推动改革更加务实高效。

织密权力内控网络。制度有效执行,必须建立在严密有力的内部管控机制基础上。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发挥好案管、审理、组织、干部监督、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部门的监督制衡作用,强化系统内部督查、监督调研,着力打造立体化、多层次、全视角的内部监督网络,构建相互衔接、严密制约的工作格局,真正管住管好纪检监察权。

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增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内生动力

实现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必然要求更好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推动各方力量整合、工作融合,汇聚形成深化改革的强大动能。

融入大局促协同。要自觉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思考谋划,始终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点任务及时请示报告。要当好参谋助手、扛牢监督专责,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专责“四责协同”,形成统一协调、各负其责、互促共进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

职责优化促融合。合理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既分管监督检查,又分管审查调查,让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更加顺畅;调整优化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做到联系紧密、一体贯通、协调有序。

力量整合促统筹。推动省、市、县上下联动,机关、派驻、巡视左右衔接,不断完善“室组地巡”联动监督、“室组地”“室企地”“室校地”联合监督办案等工作机制,使各类监督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协作配合更加顺畅,各项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信息共享促联通。强化大数据思维,加强各类监督信息的统一管理、综合分析、集中研判,加强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打破信息“孤岛”,以数据整合助力改革深化、监督贯通、治理提升。建设监督贯通应用平台,用好巡视巡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以信息化手段为监督赋能。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夏红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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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木材集团 前身温州木材厂创办于1952年,是浙江省森工局下属重点国有企业,于1991年5月组建温州木材集团公司,是原温州市重点国有企业,2010年12月根 据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有关规定,企业整体并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又于2012年8月27日完成公司制改造,现名称变更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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